為做好2019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工作,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城區學校計劃公開選調教師37人(其中小學25人,初中12人),具體崗位詳見《鎮雄縣2019年城區學校公開選調教師崗位設置表》。
二、選調原則
(一)德才兼備、任人唯賢。
(二)公開、公平、公正、擇優。
三、選調崗位
(一)小學公開招考語文、數學兩個學科,實行分科目命題考試。
(二)初中公開招考語文、數學、英語、生物、化學等5個學科,實行分科目命題考試。
(三)招聘學科原則上由設崗學校根據招聘計劃設置。
四、選調范圍
小學教師面向鄉鎮中心學校在職在編在崗小學任課教師選調,初中教師面向在職在編在崗的鄉鎮初中任課教師選調。
在小學任教又兼任學前教育課程的教師,只要符合選調條件,可報考小學崗位;具備小學及其以上教師資格但擔任學前教育課程教師,只要符合條件,可報考小學崗位;既上初中又上小學的教師,只要符合選調條件,可選擇報考初中或小學崗位;既上初中又上高中的教師,只要符合選調條件,可選擇報考初中崗位;學校管理和教輔人員,只要符合條件,可報考對應學段相關崗位。
五、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熱愛教育事業,模范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思想健康,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2. 身體健康,能勝任教學工作。
3. 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4. 普通話水平達二級乙等及其以上(以合格證為準);2018年年終履職考核和師德師風考核均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 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和對應崗位的教師資格。
6. 教齡不少于3年(2016年8月31日前參加工作)。
7.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當年度所任學科教學成績高于本單位(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學校、初級中學)同年級同科均分。中學任教所有學科教學成績均高于同等班級均分可視為教學成績合格(普通班和重點班分開計算)。同時擔任同年級同等班級同科多班教學任務的,該學科教學總分和總學生數合并為一個班級一個學科計算教學成績均分。擔任同年級所有班級同科教學任務教學成績由學校根據其工作情況核定是否合格。具備報考條件的教輔人員、學校管理干部、學前教育參考教職工,教學成績由學校根據其工作情況核定是否合格。2019年任教學科統測尚未進行評卷閱卷工作的,以2018年春季學期成績核算學科均分。
(二)禁止條件
1. 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者。
2. 被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立案調查者。
3. 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有曠工(曠課)或事假累計達20天、病假累計達60天者。
4. 截止2019年8月,在民辦學校任教的公辦教師(已退回原單位的除外)。
5. 城區學校教師和烏峰中心學校轄區教師。
六、選調方式
采用筆試方式擇優錄用。凡屬于選調范圍、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均可報名。
七、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由縣教育體育局在縣人民政府官網、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學校發布選調公告。選調公告同時在縣教育體育局宣傳櫥窗張貼。
(二)組織報名
1.本人現場報名和采集信息,不許他人代報,按中高考報名程序組織報名。
2.報名時間:2019年8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報名地點:縣第二幼兒園。
4.報名材料: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合格證、2018年年終履職考核合格證明和師德師風考核合格證明、教學成績證明(內容包含任教學段、教學年級、班級、參考學生人數、及格人數、及格率、統測總分、個人均分、單位同年級同科均分等)、參加工作時間證明、出勤證明、一張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其中畢業證、普通話等級合格證、身份證、2018年年終履職考核證明等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5.報考者只能報考2019年本人任教學科崗位。只能按規定選報小學或初中某一學科崗位,多報錯報者無效。
6.2019年8月26日下午在縣教育體育局招考辦領取筆試準考證。
05-22
05-22
06-23
06-23
06-21
06-20
06-20
06-20
06-20
06-20
06-20
06-20
06-20
06-20
06-20
06-20
06-23
06-23
06-23
06-23
06-21
06-17
06-16
06-16
06-10
06-10
06-10
06-10
06-10
06-10
06-10
06-10
07-29
07-29
07-28
07-28
07-28
04-30
04-30
04-30
04-29
04-29
04-29
04-28
04-28
04-28
04-27
04-27
03-09
11-23
11-12
04-01
04-01
04-01
04-02
04-02
04-03
04-03
04-03
04-03
04-03
04-04
04-23
04-24